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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8-08 12:26:4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27号)精神,做好2019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素质能力,加快推进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领导,抓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不予公开)

 


2019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27号)精神,做好2019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素质能力,加快推进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计划围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培训农村“泥瓦匠”1万名,培训农村党员干部2800名。各设区市培训人数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2。其中,乡村风貌提升专题示范培训学员名单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组织部门确定。

二、组织分工

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教处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建管处、设计处等相关业务处室配合组织实施,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培训,可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三、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对象以在农村从事房屋建设的建筑工匠为主,重点对村“两委”干部和建筑农民工党员进行培训,鼓励有愿望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人员参加。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专题示范培训和农村“泥瓦匠”培训时,应重点向30个有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任务的县(市、区)、20个深度贫困县倾斜。

(二)培训内容。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村庄环境整治“三清三拆”、特殊农房设计、农房建设与改造、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培训。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脱产学习与以会代训、请进课堂与送教下乡(村)、单个部门专项培训与多个部门联合施训、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培训时间。从2019年8月开始,到2019年11月底基本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以2-4天短期培训为主。

五、培训经费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将按20元/人的标准拨付农村“泥瓦匠”培训经费20万元,按250元/人的标准拨付农村党员干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题示范培训经费70万元。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有关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泥瓦匠”是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专题培训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长远的民生工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两委”干部和“泥瓦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好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强化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应加强宣传舆论工作,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及建筑工匠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机构应根据项目要求,科学编制培训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精确把握培训内容,精准选配培训师资,精细设计培训形式,认真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培训项目监管等各项制度,严格监督和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泥瓦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题示范培训工作的分析总结,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年度开展培训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杨永先、马世军,0771-5535077、5552419。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陆培永,0771-2260029,电子邮箱:zjtpxzxjwk@163.com。

 

附件:⒈ 2019年全区农村“泥瓦匠”培训任务表

      ⒉ 2019年全区农村党员干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题示范

培训任务表


附件1

2019年全区农村“泥瓦匠”培训任务表

序号

地  市

计划培训人数

备注

1

南宁市

1200

其中宾阳、马山县各不少于100人。

2

柳州市

1000

其中柳江区、融水、三江县各不少于100人。

3

桂林市

1000

其中阳朔、兴安县各不少于100人。

4

梧州市

600

其中岑溪市不少于100人。

5

北海市

500

其中合浦县不少于100人。

6

防城港市

500

其中东兴市不少于100人。

7

钦州市

700

其中浦北县不少于100人。

8

贵港市

600

其中港南区不少于100人。

9

玉林市

700

其中玉州区、北流市、陆川、容县各不少于100人。

10

百色市

700

其中靖西市、田阳、德保、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县各不少于60人。

11

贺州市

600

其中八步区、平桂区、富川、钟山、昭平县各不少于100人。

12

河池市

700

其中罗城、环江、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南丹县各不少于60人。

13

来宾市

500

其中象州、金秀、忻城县各不少于100人。

14

崇左市

700

其中江州区、凭祥市、龙州、扶绥、天等、宁明、大新县各100人。

合计

10000

 

附件2

2019年全区农村党员干部乡村风貌

提升专题示范培训任务表

序号

地  市

计划培训人数

备注

1

南宁市

160

其中宾阳县不少于60人。

2

柳州市

160

其中柳江区不少于60人。

3

桂林市

220

其中阳朔、兴安县各不少于60人。

4

梧州市

140

其中岑溪市不少于60人。

5

北海市

140

其中合浦县不少于60人。

6

防城港市

140

其中东兴市不少于60人。

7

钦州市

140

其中浦北县不少于60人。

8

贵港市

140

其中港南区不少于60人。

9

玉林市

240

其中玉州区、北流市、陆川、容县各不少于60人。

10

百色市

160

其中田阳县不少于60人。

11

贺州市

300

其中八步区、平桂区、富川、钟山、昭平县各不少于60人。

12

河池市

220

其中南丹、巴马县各不少于60人。

13

来宾市

220

其中象州、金秀县各不少于60人。

14

崇左市

420

其中江州区、凭祥市、龙州、扶绥、天等、宁明、大新县各不少于60人。

合计

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