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26〕1号
桂林市临桂区兴临城乡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桂林经开区(临桂段)宝山园基础设施(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项目有关计价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混凝土添加剂计算问题
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设备基础采用商品混凝土,要求抗渗等级为P6(P8)并掺入5%的膨胀剂。由于该工程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执行《桂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混凝土材料价格相关换算规定由信息价发布单位解释。
二、单层厂房垂直运输费计价问题
该工程为重钢结构单层厂房,钢结构部分定额虽包含吊装机械,但其他的屋面工程、防水保温隔热工程以及安装工程(如灯具、电缆、线管、虹吸雨水管、母线、工业气体管道、桥架)等定额均不包含垂直运输机械的费用,使用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A16-18、A16-19单层厂房垂直运输定额时应按单层厂房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不需扣除钢结构施工部分的建筑面积。
三、围墙脚手架计价问题
根据该工程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围墙独立柱施工需采用单排钢管脚手架。若实际施工按照方案搭设单排钢管脚手架,则按单排钢管脚手架计算费用;若实际采用其他类型脚手架,如移动脚手架等,则应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另计该项费用。
四、窗超宽超高计价问题
该工程铝合金窗高度达10.08米、15.6米,宽度达8米、11.56米等,《桂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铝合金窗信息价是否适用此类型的窗型由其发布单位解释,信息价不适用的按合同约定另询市场价格计算。
五、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计价问题
该工程设计文件已明确防火涂料类型、耐火极限及最小涂层厚度,同时其选用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T/CECS 24-2020》(以下简称《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建设各方已共同确认防火涂料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厂家提供了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及产品认证证书。施工完成后,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了编号为03279AEN10-2200249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确认涂层平均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根据《技术规程》第3.1.6条及其条文说明,当设计要求的涂层厚度与型式检验报告载明的厚度不一致时,应以型式检验报告载明的厚度作为满足防火要求的依据。该工程检测报告表明,实际涂层的平均厚度既不低于型式检验报告中标明的厚度,亦不低于设计文件要求的厚度,故涂层厚度符合规范与设计的双重要求。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与厚度对应表”所依据的标准现已更新,且该表仅适用于设计未规定厚度时的参考。该工程设计已明确厚度要求,并执行《技术规程》,故该对应表不适用于该工程计价。
综上所述,该工程防火涂料应依据型式检验报告载明的、对应耐火极限的涂层厚度套用相应定额计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