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202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格式,提升造价数据共享利用效能,推动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贯彻实施,我站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Version2026052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请参照本标准调整工程造价相关软件以满足新接口的要求。
二、2026年7月 1日起,广西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未按新标准编制的投标报价电子文件,未按新标准编制的投标报价电子文件导致的废标等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请各有关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时注意系统升级时间节点,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联系人:赵群,0771-2366068;廖亮,1397759694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