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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通报(桂建管[2014]40号)

2014-05-21 12:00:00 来源: 收藏

桂建管[2014]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4年以来,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截至5月8日,全区共发生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0%和29%,死亡人数已达到我区2014年全年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27%。尤其是4月中旬以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一)1月5日14时左右,梧州市苍梧万辉国际商贸城综合批发市场A栋商务楼工程,一名工人在进行砖块的二次搬运过程中失足从高处坠落至物料提升机吊笼上面,运砖斗车的把手从工人腹部穿过造成死亡。

    (二)1月6日10时30分左右,南宁市鑫利华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6#楼工程,一名木工工人在3层楼面拾捡物品时滑倒,从电梯井口坠落至1层死亡。

    (三)1月10日11时55分左右,百色市田林环球商业中心工程,一名工人在用高压冲水枪清洗混凝土搅拌机的过程中,不慎落入筒内被搅拌致死。

    (四)3月2日10时30分左右,南宁奥园卡萨布兰卡组团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初步调查,该项目施工单位人员违规操作未经检测合格、未经验收的物料提升机,吊篮在下降时砸中正在3楼运输通道处接料的工人致死。

    (五)4月11日11时左右,南宁—东盟国际商贸物流中心B座工程,一名分包企业的油漆工在45楼北面幕墙处的室内进行乳胶漆施工时,掉落至6楼裙楼平台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六)4月18日10时50分左右,南宁市第三中学学生公寓楼工程,一名工人在六楼搬动竹脚手板时不慎坠落至四楼的脚手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4月29日15时50分左右,宜州市沁弘园小区二期工程23#楼工程,一名工人跌倒在井架下,现场工人发现后拨打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确认该工人已死亡。

    (八)5月2日10时30分左右,南宁市前海人寿总部基地项目(环球金融中心工程),土方车辆在倒车时未注意车后方有人,将一名工人撞倒在地致死。

    (九)5月3日15时50分左右,钦州市民政局老年公寓养护楼工程,一名工人在物料提升机五楼运输通道处接料时发生坠落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上述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上述9起事故中,有6起属于高处坠落事故,2起属于机械伤害事故,1起属于车辆伤害事故。此类事故已多次发生、多次通报,但仍继续不断发生,充分说明企业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没有严格履行安全职责。

    (二)项目部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上述9起事故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企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操作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积重难返,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三)工人风险辨识规避能力较差。工人对所处环境或岗位的风险辨识不清,风险规避能力也较差,同时还存在纪律观念差、违章作业等问题,其实质是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不足。

    (四)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措施未落实到位。上述9起事故发生后,我厅组织全区各级监督机构在同一时间内,对发生上述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我区承建的在建工程开展了专项检查。但检查结果表明,不少发生了事故的项目整改不力甚至根本未整改,事故发生单位的其它在建工程也未吸取教训开展检查,同样的安全隐患大量存在。这也反映出主管的安全监管措施尚未得到强有力的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看,梧州、河池、百色市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已用完,钦州、南宁市已用一半。为了尽快扭转当前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力保不突破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把安全生产列入我厅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我厅也与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了《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全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字当头,敢抓敢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使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尽快得到好转,确保完成2014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制度的实施为抓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应扣尽扣,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市要加强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要督促今年第一季度仍然是零扣分记录的50个县(市、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今年1月22日,自治区安委会印发了《2014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桂安委〔2014〕4号),确定把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事故等6个方面作为专项整治重点;2月28日,自治区安委会又印发了《2014年上半年全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桂安委〔2014〕9号,以上两个文件的全文可在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监督企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督查落实的“闭环”。我厅将在5月份开展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对各地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积极推广可视化技术交底制度。4月25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和推广南宁市可视化技术交底经验的通知》(桂建管〔2014〕32号),并随即召开了建筑工地可视化技术交底观摩会。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南宁市的可视化技术交底工作经验,通过建筑文化长廊、质量安全标准图集,事故警示教育视频、技术交底动漫、施工工艺样板间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工人真正看得见、看得懂、愿意学、记得住,提升工人的风险辨识规避能力。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15日